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325
预算金额1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雷15850959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0]泗阳县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7325 项目名称 泗阳县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7325001001 标段名称 泗阳县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3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3月21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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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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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泗阳县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325001001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阳县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2】10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筹措,主要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县委北院、金城公寓、陶然亭、中华广场等老旧小区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对县委北院、金城公寓、陶然亭、中华广场、金贸大厦、招待所集资楼、中华广场、云阳新村、糖烟酒集资楼、工会集资楼、豆制品厂集资楼、人武部集资楼、包河公园、陶然雅居、泗水新城、紫荆花园、银行家属区等老旧居住区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外墙整修出新,部分道路、雨污网管改造,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文件规定和《江苏省美丽宜居居住区评价办法》标准,勘察、编制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全过程参与监督实施,确保图纸方案落地落实。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后,设计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第一标段:县委北院、泗水新城、紫荆花园外墙整修出新,部分道路、雨污网管改造及小区雨污管道勘测等,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勘察设计;

第二标段:金城公寓、陶然亭、中华商城、金贸大厦、招待所集资楼、中华广场、云阳新村、糖烟酒集资楼、工会集资楼、豆制品厂集资楼、人武部集资楼、包河公园、陶然雅居、银行家属区等 16个老旧居住区外墙整修出新,部分道路、雨污网管改造及小区雨污管道勘测等,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勘察设计;

2)服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3)如果无勘察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单位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5)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

6)评标、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29.7万元,二标段:170.3万元 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3.1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1分,每低 1%扣 0.2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人员配备(22分)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组人员配备18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28分):投标人业绩(1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企业奖项6分);信用报告(2分)

3.4技术部分(4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要求。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2.5万元;二标段:3.4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5日 09:002023年03月2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

泗阳县北京东路

址: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人:

朱洁

人:

泗阳县东方现代城东北角中国建设银行旁

话:

13655244642

话:

张雷

真:

真:

15850959933

编:

编:

E-mail

E-mail

2023年03月1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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