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采购事项:
一、 项目编号:ZHAEEC19-128CG
二、 采购人: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横琴国际商务服务基地及配套项目一期艺术顾问
五、 采购总预算: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4,284,800.00元)。投标上限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4,284,800.00元)。
六、保证金金额:无投标保证金要求。
七、项目简介:提供的顾问服务范围横琴商务服务基地及配套项目一期外立面日景及夜景艺术顾问,在横琴商务服务基地及配套项目一期既有的结构与景观条件基础上,通过对建筑外立面及夜景灯光的艺术提升,塑造凸显城市国际艺术高度定位的地标性建筑景观群。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登录“信用中国”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盖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不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两家或以上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说明:(1)控股关系包含A.绝对控股,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B.相对控股,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评审,其中商务技术部分:80分,报价部分:20分。
九、1.公告起止日: 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26日;
2.购买标书起止日: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3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7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三楼西侧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2)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婕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633085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泽銮、王宇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210176、0756-2210992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03号2单元三楼西侧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5)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自由贸易区分行
户 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 727 661 082 377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