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qa-xj-2023-0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德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迁安环保车辆维修询价
发布时间:2023-03-31 16:44:06

询价基础信息
编号:NQA-XJ-2023-0022
询价单位: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3-04-03 18:00:00
询价类别:维修
是否需入围审核:否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迁安金隅首钢公司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编码 采购工厂 文档/附件 备注 税率
车辆维修保养 维修、项目
1

银行电汇 NQA1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增值专票)

详情描述
第一条:概况
1、名称:迁安金隅车辆维修保养业务外包
2、承包范围: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辆公务用车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乙方自行合理配备车辆维修保养所需的工器具、全部机械、工具和仪表等,这些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满足以下标准:满足乙方用以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事宜工作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和甲方关于安全环保的有关规定。
4、未约定项,乙方提供维修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市场同等品牌、型号、质量及服务的价格水平。如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价格较市场价偏高,甲方有权通过其它渠道订购。
5、要求报价单位营业部距离我单位15公里范围内。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承诺:
1、乙方维修人员应当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
2、汽车维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的标准要求,保证维修质量,向甲方提供相关维修合格证明;
3、维修应使用原厂配件;
4、维修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5、乙方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6、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的一切方便条件。
(2)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的车辆实行【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免费的24小时救援。如遇现场无法排除故障,乙方可派拖车进行有偿拖车服务。
(2)乙方为甲方协议车辆每周免费提供一次洗车服务,半年提供一次车辆免费检测。
(3)乙方对甲方车辆跟踪并提醒保养,乙方对甲方修竣出厂的车辆要进行定期回访,对整车修理和总成修理的车辆要派专人回访,实行跟踪服务。
(4)保证维修质量,向甲方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5)建立甲方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甲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
(6)乙方承诺可为甲方的车辆代办保险业务,实行出险后代办理赔、维修等一系列手续的服务。
(7)乙方为甲方带牌车辆负责车辆年检。
第四条 验收和服务质量评价
1、工程竣工,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后,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约请有关单位及人员共同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经甲方及有关单位代表在维修完工验收记录上签字;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进行返工或整改,甲方重新组织验收,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要求施工或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责成乙方改正或停工,直到合格。每月甲方安全环保部和办公室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若有维修保养不及时、维修质量等问题,将考核结果报物资供应部,纳入结算。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依据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作量及服务质量评价制定结算单,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完整金额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甲方收到发票60日内付清结算金额。
2、甲方所有款项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
3、报价是所有车辆所有配件全部更换的总价格,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联系人
张德宝  0315-521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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