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57.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先生15305739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嘉兴市新丰镇同创园配套社区服务用房项目、新丰镇未来社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42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3-83021016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305739986
项目概况:
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条件:
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内容、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嘉兴市新丰镇同创园配套社区服务用房项目、新丰镇未来社区人才公寓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绿化工程,其中人才公寓项目含有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家具设施采购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不含变配电工程、燃气接入、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不含电力设计、燃气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不含变配电工程、燃气接入、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相关设备)。③工程施工: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含变配电工程、燃气接入、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招标规模:
本次招标共包含两个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为5799.12万元,工程费合计为4757.87万元,具体概况如下:
项目一:嘉兴市新丰镇同创园配套社区服务用房项目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46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35.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92.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80平方米,地块内部拟建1栋4层,1栋3层的社区服务配套楼。1#楼拟建便民服务配套346.84平方米,文体活动498.00平方米,家宴中心772.72平方米,地下室142.80平方米,主要为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附属设施;2#楼拟建社区服务中心469.38平方米,办公1462.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8.00平方米,垃圾房25.20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1981.78万元,其中:工程费1569.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4.32万元,基本预备费57.72万元。
项目二:新丰镇未来社区人才公寓项目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8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为5688.3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287.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01.28平方米。地块内配置3幢4层公寓楼、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车位、E邮站、公共卫生间、物业管理用房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架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附属、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3817.3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18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8.02万元,预备费111.18万元。
标段(包)划分:
嘉兴市新丰镇同创园配套社区服务用房项目、新丰镇未来社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嘉兴市新丰镇同创园配套社区服务用房项目、新丰镇未来社区人才公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04010550005874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47,578,7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21至2023-12-21,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及送达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73-82725567,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同时,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行政监督机构: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详见招标文件
信息来源: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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