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gc2023047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招标联系人樊老师189052753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514-87011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SZCGC202304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度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分2个包。包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包2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履约期限内,为及时了解各家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每月采购人根据各学校递交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各学校还需提交详细说明),计算中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6、报价方式:
6.1 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6.2 投标让利幅度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6.3 调价机制: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4 结算方式:每月与供货方结算一次,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区产品中间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采购单位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一次招标已缴纳过报名费的无需重复缴纳),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工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吴工 0514-87011906、13815828264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现场考察:市教育局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对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
(1)考察时间:教育局已在一次招标时组织现场考察。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原则上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过的供应商不再二次考察,如有二次考察需求,请向市教育局申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4-87011906、13815828264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18905275361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年9月6日
(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SZCGC202304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度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分2个包。包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包2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履约期限内,为及时了解各家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每月采购人根据各学校递交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各学校还需提交详细说明),计算中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6、报价方式:
6.1 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6.2 投标让利幅度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6.3 调价机制: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4 结算方式:每月与供货方结算一次,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区产品中间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采购单位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一次招标已缴纳过报名费的无需重复缴纳),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工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吴工 0514-87011906、13815828264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现场考察:市教育局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对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
(1)考察时间:教育局已在一次招标时组织现场考察。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原则上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过的供应商不再二次考察,如有二次考察需求,请向市教育局申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4-87011906、13815828264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18905275361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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