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场区各道口及景观点绿化提升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联系人莫瑾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范围及内容:  场区各道口及景观点位时花更换、空港大道及大巴停车场入口等局部绿化改造  ;
1.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17万元整 (含税);
1.3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
1.4交货地点: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
1.5项目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序号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满天星草花

120杯,64株/平方

160

平方

1、项目包含采购、种植、运输、质保等费用。
2、负责场地原有绿植、垃圾的清除、外运及土方整理。
3、未明确品种的草花及苗木,根据实际市场货源情况及甲方要求在施工时确定,且报价按照种植1次加上更换1次的费用计算,质保期为6个月。
4、满天星、五色梅、月季按照种植一次的费用计算,质保期3个月

2

五色梅草花

120杯,64株/平方

100

平方

3

草花

120杯

15400



4

草花

150杯

500



5

五色梅草花

2加仑杯

22



6

月季

180杯

300



7

苗木

H50-70CM,P20-30CM

80



8

草坪

 

200

平方

9

种植土

黄泥

30

立方

10

木围栏

H25CM

200



 

 

 

 

 

 
1.6 付款条件:报价人需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付款。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6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绿化项目业绩(≥10万元)至少1份。
2.7其他要求
2.7.1有意向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1日9时,至宁波机场行政办公区6号楼前集合出发(联系人:莫瑾;联系电话:18106674004);
2.7.2投标人承担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2.7.3每位投标人只能派1名代表踏勘现场,全过程须听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的安排。踏勘现场的代表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出具的踏勘授权书或介绍信(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查验。在踏勘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责任由投标人代表自行负责。
2.7.4踏勘完毕后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现场踏勘回执》(格式详见九、询价响应文件格中的9.4),该确认书作为投标人踏勘过现场的唯一证明,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未提供《现场踏勘回执》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3.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3.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宁波机场办公区6号楼413室  。
(收件联系人:   鲍益静    ;联系电话:  15158389028 )
3.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密封破损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4.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4.1.4报价单(加盖公章);
4.1.5报价人资格要求中需的资料(加盖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无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签的将不予拆封并退回报价人。不论结果如何,报价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全部费用,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2 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询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3报价要求
4.3.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4.3.2报价价格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时精确到元。
4.2.3 报价人的报价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4 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4.5 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4.5.1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4.5.2 询价响应文件需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应写全称。
4.5.3 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 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且单位盖章。
4.5.4 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同一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五、评定方式
5.1评审小组
询价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5.2参加询价的报价人
参加询价的报价人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询价程序
5.3.1在开启报价后,审评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两家或多家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5.3.2本询价项目,若评审小组三分之二成员认为高于市场价,应重新组织全部报价人进行第二次询价,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弃权。
5.3.3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选人。中选结果将在【宁波机场官网】进行公示,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人。
 
六、合同签订
6.1中选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部分或全部已经承诺的条件和报价或者拒签合同者,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 询价文件、中选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谈判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七、其他
7.1 宁波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双方协商,优先以招标人合同模板签订正式合同。
7.2 若中标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中的招标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益静  ;联系电话:  15158389028  
招标监督电话: 0574-89005858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场区各道口及景观点绿化提升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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