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
景观照明灯具公开询价采购函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所需景观照明灯具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18日1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1 |
中杆灯 |
景观灯(3米) |
套 |
12 |
2024年9月-2024年12月 |
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项目 |
湖北省枣阳市玫瑰社区对面项目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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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杆灯 |
景观灯(4.5米) |
套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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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灯 8m 40W LED型 |
双臂路灯(8米+6米) |
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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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灯 8m 60W LED型 |
单臂路灯(8米) |
套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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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政照明用灯具 |
草坪灯(LED-10W) |
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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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射灯 强光 |
射树灯(LED-12W) |
套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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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场馆用灯具 |
地埋灯(LED-6W) |
套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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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装饰照明用灯具 |
定制造型灯 |
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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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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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景观照明灯具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综合单价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不含税单价、第二部分为税金。
其中第一部分为固定单价,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
第二部分为税金,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
2、暂定交货期: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湖北省枣阳市玫瑰社区对面项目工地。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产品国家规范要求。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或经销商代理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6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18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货款的80%,其余20%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0%以内,账期6月。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8325201-3603
采购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中锦
电话:13723878012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