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福安水利管理所河堤河滩保洁服务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年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福安水利管理所河堤河滩保洁服务项目
保洁员
人/月
1、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无堆物、垃圾、枯死树木。
2、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和转移至河面漂流。
3、作业公司必须常态化管理,着装作业。
4、如遇大型检查或特殊情况,作业公司必须加派人员确保质量,听从街道、河长办统一调度。
5、保洁员8个;环卫保洁车辆5台;清洁工具及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
2500
8
240000
2
环卫保洁车辆
台/年
6000
5
30000
3
自动垃圾清理船
台/月
2240
26880
4
社会保险费
700
67200
合计
¥364080
1、服务期限: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范围:大堤二级平台以下及河滩为保洁范围,大堤长度4600米,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清扫面积约600亩(40万平方米)。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