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公 示
关于郭毅恒申请执行黄肖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拟于2022年7月18日在淘宝网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9号天池山47栋2单元1103号房屋及屋内旧家具家电一批。
经税务询价,询价结果为人民币672689.44元,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672000.00元,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537600.00元。本院已于2022年5月13日对上述事宜进行公示。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7月18日10:00至2022年7月1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2,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黄肖伦所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9号天池山47栋2单元1103号房屋及屋内旧家具家电一批进行网络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9号天池山47栋2单元1103号房屋及屋内旧家具家电一批
二、标的简介:1、拍卖标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9号天池山47栋2单元1103号。房屋所有权人:黄肖伦;房屋所有权证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59419号;房屋建筑面积:116.61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0日;房屋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02年8月12日起2072年8月12日止。
2、拍卖标的位于一栋总层数为18层(底层为车库)混合结构建筑物的第11层。南北朝向,配备1部电梯、步行梯上下。户型设计为3房2厅1厨2卫1阳台带入户花园。房屋入户大门为防盗门,窗户铝合金窗玻璃。房屋客厅地面铺设瓷砖,房间铺设木地板,内墙面刮腻子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室内水、电、照明设施齐全。
3、房屋现状:(1)该房屋目前无人居住,房屋内旧家具、家电一并拍卖。屋内旧家电、家具按现状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不承担任何售后服务保证。(2)根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该房屋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共欠综合服务费、公摊水电费、代收水费、垃圾处理费、楼道灯公摊、电梯用电、水加压电、楼栋公共维修分摊等费用合计12829.9元(含滞纳金),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该标的抵押情况:(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358055号;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权利价值:690000元;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0日。已通知抵押权人。
5、该标的查封情况:(1)2021年5月7日已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2021)桂0203执保1151号。
《南宁市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查档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
三、起拍价:5376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次,拍卖保证金:10752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执行法官(联系电话:0772-5379630)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一)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一、卖方预计应缴税费
(一)个人被拍卖住房且购买两年以上
个人所得税:拍卖成交价×3%
(若个人被拍卖的住房为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被拍卖住房且购买不满两年
1、个人所得税:拍卖成交价÷(1+5%)×3% 。
2、增值税:拍卖成交价÷(1+5%)×5% 。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7%(市区)×50%;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5%(县城、镇)×50%;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50%。
1、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3%×50%。
2、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2%×50%。
一、买方预计应缴税费
(一)个人购买住房且购买两年以上
契税:拍卖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免增值税的,拍卖成交价不扣减增值税额)×3%
(二)个人购买住房且购买不满两年
契税:拍卖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免增值税的,拍卖成交价不扣减增值税额)×3%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房产
1、印花税:拍卖成交价×0.5‰×50%
2、契税:拍卖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免增值税的,拍卖成交价不扣减增值税额)×3%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房产
1、印花税:拍卖成交价×0.5‰
2、契税:拍卖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免增值税的,拍卖成交价不扣减增值税额)×3%
备注:如符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15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15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是指在同等价格上有优先于其他竞买人买受的特定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网络竞价开始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四、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工作已委托柳州市鸿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0772-3262249,手机号:13607806916 乔先生。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0772-5379630 汪法官
法院联系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号
本院监督电话:0772-313899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