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外购煤密封报价采购交易公告(20220409-出区社会港)外购-5000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国英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外购煤

密封报价采购交易公告(20220409-出区社会港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规定,准格尔分公司计划在准格尔薛家湾标段(天和煤台、唐公塔集装站、唐公塔五道煤台、点岱沟站、周家湾站)进行煤炭外购密封竞价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交易。

一、交易时间

2022年49 10:2010:50

二、交易资格

1.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经交易平台审核、批准通过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2.参与薛家湾标段竞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站台的使用权。

三、外购煤交割地、竞价方式、招标量及招标

煤种

交割地

竞价方式

交货方式

招标量

(万吨)

招标(元/吨)

有效提报量(万吨)

最小变量单位(万吨)

最小降价单位(元/吨)

外购-5000

薛家湾标段(天和煤台/唐公塔集装站/唐公塔五道煤台、点岱沟站、周家湾站)

密封报价

车板交货

5.1

619

5.1

-

1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

合同履行期从供应商中标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41518:00止。

五、交易规则

竞价开始后按照价格低、报价时间早的原则,实行低价中标。

六、煤炭质量标准

低位发热量 Qnet,ar(Kcal/kg)

全硫St,ar(%)

灰分Aar(%)

全水Mt(%)

挥发分

Var%

灰熔点 ST ℃

粒度(mm)

5000

1.0

30

25

22

-

-

七、煤质要求及数量质量确认方式

1.交货方式为车板现货交接。

2.煤炭数量以港口进港轨道衡计量结果作为交货数量的结算依据。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均衡兑现合同,以装完时间界定当期完成,即装完时间在当期价格执行周期内的装车量为当期完成量。如因数量问题与需方终端用户发生数量纠纷,则以纠纷处理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

3.最终结算价格执行期以港务局铁路过衡时间为准,即港务局铁路过衡时间在当期价格执行周期内的执行当期价格,过衡时间在4151800后的列车结算价格以港口最终价格为准。

4.质量以港口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准,如因质量问题与需方终端用户发生煤质异议,则以异议处理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

5.质量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硫分调整价)如下:

5.1发热量调整价

以合同基准热值5000卡为基点,热值变化时按比例计算加价与减价,即发热量调整价=场地交货基准价格/基准热值×(进车检验加权热值-基准热值)。

5.2硫分调整价

进车检验加权硫分St,ar1.0为基准,每超0.01%价格降低0.2元/吨。

5.3以上条款为方终端用户考核标准,如考核标准调整,以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最终以终端用户结算标准执行。

5.4如供方在天和自有煤台发运,站台费在结算时从煤款中扣除。

5.5铁路运费亏吨由供方承担,按单列考核(发运票重-结算量)

*吨煤铁路运杂费(含税13%)从供方煤款中核减。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兑现考核量为当期合同数量的80%如因方煤源组织不及时导致当期完成量未达到合同兑现考核量,视为方违约,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如因铁路计划不足或方终端用户需求计划减少,导致未完成合同期要求的兑现率,不视为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2如因数量问题与方终端用户发生数量纠纷,方配合解决,最终以纠纷处理结果为

、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方式以购销合同约定为准。

十、详细内容参见《 2022年煤炭购销合同(外购煤-电子交易-

准格尔)》。

一、请各参与交易的供应商于4910: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50万元至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指定账户(国有煤企参与投标可以提供信用函,在煤款结算中扣减50万元人民币煤款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保证金转账银行回单交我单位备案,并完成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保证金提交操作流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营业室

号:1505 0188 6640 0000 1566

联系人:张国英

联系电话:13604777319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

2022年49


报价地址: https://www.e-chnenergy.com/ec/info/infoDetail.jsp?newsId=81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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