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钢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钢板材炼铁总厂储一新翻车机及煤筒仓工程(EPC)-混凝土硬化地坪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bgjtfgzhd2405201297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鹏飞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明孝024-478279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本钢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钢板材炼铁总厂储一新翻车机及煤筒仓工程(EPC)-混凝土硬化地坪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钢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钢板材炼铁总厂储一新翻车机及煤筒仓工程(EPC)-混凝土硬化地坪劳务分包(BGBGJTFGZHD240520129722)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本钢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钢板材炼铁总厂储一新翻车机及煤筒仓工程(EPC)-混凝土硬化地坪劳务分包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公司)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起)劳务分包合同扫描件一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提供无欠税证明(需登入本单位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或所属税务局直接进行开具,有效开具时间:截止项目开标前60日内)。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1日13时15分至2024年05月28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5月20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钢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钢板材炼铁总厂储一新翻车机及煤筒仓工程(EPC)-混凝土硬化地坪劳务分包(BGBGJTFGZHD240520129722)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本钢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钢板材炼铁总厂储一新翻车机及煤筒仓工程(EPC)-混凝土硬化地坪劳务分包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公司)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起)劳务分包合同扫描件一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提供无欠税证明(需登入本单位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或所属税务局直接进行开具,有效开具时间:截止项目开标前60日内)。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1日13时15分至2024年05月28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8号 | 地址: |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
联系人: | 于鹏飞 | 联系人: | 范明孝 |
电话: | 13704246521 | 电话: | 024-47827903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5月20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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