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智慧用药云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鸿雁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智慧用药云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310084868832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鸿雁  19909900065 

 报价起止时间:2023-10-16 18:20  -  2023-10-19 20: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医院智慧用药云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描述:中心医院智慧用药云系统软件开发服务;参数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200000.00 -
 
 买家留言: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 

 附件: 智慧用药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表.docx
 

 响应附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职称等信息,售后方案、培训计划;软件系统详细描述。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6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胜利路街道 克拉玛依市安定路120号克拉玛依中心医院信息科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售后服务内容 1.中标人对本次招标内容所列产品一年运维质保期服务,运维服务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算起。 2.中标人在质保期内,需要安排至少2名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3.中标人必须保证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一线技术支持人员7×24小时的售后服务。 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响应用户,当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并及时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 5.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免费向用户方提供必要软件升级的服务。 6.在保修期结束前,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负责调试完善,在完善之后,项目实施方应将缺陷原因、完善内容、完成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业主。
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 (二)其余10%款额在产品使用中无质量问题,且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的3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余款。 (三)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服务期限 60天内完成
质量保证 须承诺接受中心医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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