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市诚谏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3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0322
预算金额3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煜华1590774313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市诚谏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网上公开招标编号:20180322 发布时间:2018/3/22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岑溪市诚谏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岑溪市诚谏镇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项目总承包招标已由 岑财建复 2018 2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岑溪市诚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岑溪市诚谏镇
建设规模: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安全利用,具体规模以业主确定实施治理的范围为准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污染农田土壤修复及安全利用等。
合同估算价:约 355万元
要求工期: 3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详细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文件资料,进行项目工程的施工设计、工程预算、污染农田土壤修复及安全利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相应类似经验。(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须同时具备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需省级或以上管理部门(或协会)发布。接受联合体投标(咨询单位与施工单位两家,以咨询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报名及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土壤或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壤或环境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
3.2.3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4 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咨询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咨询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具有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322 日至 20183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30分,下午 15时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到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地址:岑溪市育才路环保局4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74-8201678。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8322日至 20183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30分,下午 1500分至 1730分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到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工程办理确认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 250 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30 分,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岑溪市育才路环保局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 ,合同签订1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5%
(2)完成施工设计,并通过业主、管理部门组织评审1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5%
(3)进入施工阶段,每月发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完成当月工程量85%,于下月10号前支付
(4)工程验收合格,经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 ,剩余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转入财政专户待保修期结束后结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岑溪市人民政府网。
10. 交易服务单位: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岑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4-820167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岑溪市诚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岑溪市诚谏渡镇 地 址: 岑溪市岑城镇工农路 75 号(岑城镇人民政府第一会议室楼上)
联 系 人: 陈煜华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15907743131 电 话: 0774-8111997
2018 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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