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b-2023100077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卓伟0571-85830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3100077
项目名称: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迭代升级生活垃圾监管系统,建设源头精准智控、收集转运全流程监管两个应用场景,以及完成与“浙里无废”的对接及协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工期为6个月内(3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功能开发,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扶持政策,依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以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
(2)“关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限制”的规定见第三章投标须知第1.13款规定;
(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具体可以登录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查询(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om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50853
质疑联系人:祝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5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卓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3.10.13定稿】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1).docx
705.8K
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3100077
项目名称: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迭代升级生活垃圾监管系统,建设源头精准智控、收集转运全流程监管两个应用场景,以及完成与“浙里无废”的对接及协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工期为6个月内(3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功能开发,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扶持政策,依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以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
(2)“关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限制”的规定见第三章投标须知第1.13款规定;
(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具体可以登录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查询(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om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50853
质疑联系人:祝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5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卓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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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定稿】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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