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682-2021-08-0060
预算金额4.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卫华0513-885555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如皋市长江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长江镇主城区、旅游度假区部分路段绿化养护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1-08-20 18:56:46 阅读次数:19】
  • 一、项目编号:

  • 320682-2021-08-0060

  • 二、项目名称:

  • 长江镇主城区、旅游度假区部分路段绿化养护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如皋市蚕种场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如皋市长江镇江碾路18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长江镇主城区、旅游度假区部分路段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 光泽路、丰泽路、康泽路、龙游大道、恒水路、芳水路、江防路、二案路、长江路、永康路、华江大道等主城区道路;长青沙韦德路、环岛东路、颐尚路等。合计养护面积309008平方。养护范围包含绿化(草坪、色块、球类、树木)日常养护、浇灌排水、一年两季的施肥、刷白、治虫、修剪、养护死亡的补种、造型、种耕除草、树木扶正、四季花草(每季更换一次,一年四次)、绿化清洁卫生、冬季种植黑麦草、台风汛期抢险、绿化设施卫华、景观土建设施、景观内部的保洁、各类安全措施、配合检查活动、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
    服务要求: (一)采购人将按照长江镇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按月进行现场考核考评并纳入结算依据。 (二)若发现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养管、不及时更换枯死树、不及时更换生长不良的树,可责令限期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管理,其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上述现象发生两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养护单位承包权。同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该养护单位两年内在本系统的养护及绿化工程投标资格。 (三)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拟派作业人员数量表》安排养护工作,采购人随机对在岗情况实行考核。 (四)各个地段必须安排人员每天巡检,发现问题迅速处理,采购人将在养护路段设置巡检点,巡检人员按要求上传巡检报告,巡检记录将作为养护考核依据。本次养护采购,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绿化垃圾的处置,不得以拉圾无法处置等理由增加费用或延误养护工作。 (五)成交后,采购人会对成交单位机械设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成交资格。同时上报如皋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六)养护具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草坪修剪前,必须组织人工先拾除草坪内的杂草,然后用草坪机修剪,避免草坪的退化,若不按照以上要求除草修菌,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2.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草,特别是绿地内茅草,必须连根挖除,不允许只清理地上叶子、草茎部分,将根留在土壤内。若检查发现,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每年组织春季施苗木专用肥料,行道树根据大小决定单株施肥量; 使用无危害肥料并强化绿化使用肥料的管理,建立购买、使用台账。每年必须在农历九月刷白一次,乔木高度 1.2米,亚乔木高度1米,涂白剂配方根据园林管理处统一要求实施;每次施肥涂白时必须先联系园林管理处负责该路段管理人员,施肥结束后由园林管理处出具相关施肥签证,该签证作为竣工决算必备送审资料。 4. 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管护范围内病虫害的预测和防治,特别是介壳虫类和蛀杆类害虫的防治。虫害防治要采取根治、叶面喷施、树干注射等方法相结合,病虫害防治及时和到位作为园林管理处养护付款及验收的前提条件。要强化绿化使用农药的安全管理,提倡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高毒和剧毒农药,喷酒农药时间尽量安排在晚上或没有行人时进行,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施药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5.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各自养护范围内苗木生长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修剪计划和方案,注重修剪的艺术和美感。在组织修剪前,必须与园林管理处联系,按照园林管理处确认的修剪方案组织实施。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冠保持基本完整,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如擅自做主组织修剪,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社会影响情况,园林管理处将给予成交供应商一定经济处罚。 6.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台风、暴雨、干旱等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如遇特殊天气必须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因特殊天气导致树木被吹倒、树枝折断,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情况∶树木生长影响市民生活或给市民带来不便接到要求处理电话或接到后,30 分钟养护路段负责人赶到现场,1小时内处理完毕。 7.为进一步规范养护期内枯死苗木清理,凡在合同养护期内若发生树木枯死现象,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上报园林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到场进行统计、拍照,并安排成交供应商当天进行清理。若出现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 12小时后,仍未清理,园林管理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清理费用在成交供应商养护费用中扣除,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一定经济处罚。 8.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期内枯死苗木补植,凡在合同养护期内发生苗木枯死现象,如在适宜补植季节,应在两日内更换到位;如不在适宜补植季节,则待条件具备后,及时补植到位。未补植的苗木按照统计时的南通苗木指导价双倍在成交供应商养护总价中扣减(如市场价高于指导价,按市场价双倍扣减)。 9.为进一步加强枯死苗木的管理,凡在合同养护期内出现枯死苗木现象,园林管理处将实际分析苗木枯死原因。如属于养护单位管护措施不到位或介壳类和蛀杆类害虫严重危害导致主杆被蛀空、蛀断,导致树型残缺严重影响树型和死亡的树木,将按照南通市同期苗木指导价双倍扣减同等规格枯死苗木费用(如市场价高于指导价,按市场价双倍扣减)。如遇恶劣天气,导致树木倒伏、主杆被风吹裂、吹断等现象,园林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如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由交通肇事方负责赔偿。 10.为避免除草剂对绿地内树木生长的危害,严禁成交供应商使用除草剂除草。若有违规使用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1.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如发现任何占用或破坏绿化,在绿地内乱堆杂物、私自种植其他树木、种植蔬菜等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将占用破坏绿地原样恢复。 12.成交供应商在日常养护中应加强乔木、灌木、球类、色块与草坪的分界处理,理清草坪与树木的分界沟,做到界限明显、美观清晰。 13.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香樟的养护,对发生黄化的香樟分别在春梢、夏梢、秋梢展叶开始前一周,施用香樟黄化专用肥,每年3次。养护期内5级香樟黄化率控制在 5%以内。 14.草花更换的密度为 81 颗/平方,一年更换四次,如草花未及时更换到位或未达到栽植数量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成交供应商相关养护费用。 15.绿化养护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漂浮物。废弃物,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标准: 执行绿化养护等级:2级,合格。绿化区域内的苗木养护期内达到苗木保存率100%,成活率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陶明建 陈军 刘卫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成交价为3.5元/㎡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

  • 联系方式:1515135267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江苏大洲公司

  • 联系方式: 0513-88555586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刘卫华

  • 电 话:1515135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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