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书记1556327571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明途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0539906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石井镇初级中学,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楼、宿舍楼、操场、中小学修复等等,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264平方米、宿舍楼约2190㎡,操场约9000㎡,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2040

2.2、建设地点:费县石井镇初级中学院内、中心小学院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楼,包含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投资额约790万元;

第二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宿舍楼,包含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投资额约616万元;

第三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操场,包含铺设塑胶运动场、看台、厕所、院墙及配套等,投资额约480万元;

第四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学修复,包含房修、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投资额约154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第一、二标段:270历天第三标段:180历天第四标段:90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第三标段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0830

5.2、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0830-20240905,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3、获取方式: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投标文件下载领取。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 

5.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规定时间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者jpg格式)至电子邮箱sdmt0001@126.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截止日期:20240919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6.2、开标日期:20240919上午09:00时。

6.3、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石井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黄书记              联系方式:1556327571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明途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053990609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39-56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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