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161
预算金额912.61万元
招标公司暨南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1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房屋建筑 施工 公开招标 中心服务热线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2-16161
招标单位 暨南大学 项目类别 施工
建设单位 暨南大学
招标代理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发放招标文件 2022-09-30 0:00:00 2022-11-11 11: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2-09-30 0:00:00 2022-11-11 11: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2-09-30 0:00:00 2022-10-24 16:00:00
招标公告发布 2022-09-30 0:00:00 2022-11-11 11:00:00
投标登记 2022-09-30 0:00:00 2022-11-11 11: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2-11-11 10:45:00 2022-11-11 11:00:00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 2022-11-11 11:00:00 2022-11-11 12:00:00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 2022-11-11 11:00:00 2022-11-11 11:3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2022-10-05 14:13:57 查看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补充公告(第二次)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2022-16161)于20221017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1、条款号:“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9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9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现文:11.2.9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条款号:“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0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1.2.10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3、条款号:“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六”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4、条款号:“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暨南大学

20221021


附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建设单位

投标单位

备注

一、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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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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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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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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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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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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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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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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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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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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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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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暗挖工程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七、其它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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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深基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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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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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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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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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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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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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拆除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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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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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七、其它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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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企业资信
6分)

类似工程业绩

3分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累计完成7项以上(含7)的,得3.0分;

2)累计完成56项的,得2.5分;

3)累计完成34项的,得1.5分;

4)累计完成1~2项的,得0.5分。

5)无业绩得0分

本项最高得3.0分。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工程研发能力

1.2分

投标人2019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专利:

1)累计获得20(含20项)以上的,得1.2分;

2)累计获得1519项的,得0.8分;

3)累计获得1014项的,得0.5分;

4)累计获得59项的,得0.3分。

5)累计获得1~4项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写明工程建设类(不包含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证书的查询网址、网页信息截图(须包含获得专利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计分)。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证书扫描件与网页信息截图不一致时,以证书扫描件为准。

第三方评价

0.9分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有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得0.9分;

本项最高得0.9分。

注:提供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财务情况

0.9分

投标人2019年度-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40%含)或以下的,得0.9分;
投标人2019年度-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45%含)或以下的,得0.5分;
投标人2019年度-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50%含)或以下的,得0.3分;
本项最高得0.9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负债率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项目负责人

2.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22019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加1.5分;

3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管理工作经验的,加0.25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加0.5分;

项最高0.5分。

注:1)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2)业绩证明材料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库信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人员信息-个人信息人员信息-个人业绩截图3)毕业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

2.5分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1.0

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具有二级建造师的,加0.5分;具有一级建造师的,加1.0

本小项最高得1.0分。

3、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管理工作经验的,0.25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0.5分。

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注:1)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2)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3毕业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质量负责人

2.5分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

1、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且取得证书5年(5年)以下,加0.5分;

②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且取得证书5年(含5年)以上,加1.0

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管理工作经验的,0.25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0.5分。

本小项最高得0.5分。

3、2019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1.0

注:

1)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取得证书年限职称证的发证(或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2)毕业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业绩证明材料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库信息或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文件质量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认可,质量负责人业绩所提供竣工验收文件中验收人员签名需有拟任职质量负责人职位的的签字如果竣工验收文件中无法体现质量负责人签字,请提供业绩证明书(业绩明书需要体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名称、建设单位、项目地址、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并由此业绩的对应的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业绩所提供竣工验收文件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有拟任职质量负责人职位的的签字,由投标人盖章确认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安全负责人

2.5分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

1、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0.5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且取得该证书10不含10以下的,得0.5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且取得该证书1010以上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3、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1)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2)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扫描件(以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发证日期起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3)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造价负责人

2.5分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

1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取得该证书10不含10以下的,加0.5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取得该证书1010以上的,加1.0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2019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参与完成过2项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加1.5分;

注:1造价负责人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年限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分。其中:①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投标人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

2业绩证明材料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库信息或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造价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均认可,造价负责人业绩所提供竣工验收文件中验收人员签名需有拟任职造价负责人职位的的签字如果竣工验收文件中无法体现造价负责人签字,请提供业绩证明书(业绩明书需要体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名称、建设单位、项目地址、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并由此业绩的对应的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业绩所提供竣工验收文件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有拟任职造价负责人职位的的签字,由投标人盖章确认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其他人员

1.5分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包含如下人员:

电气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1人、建筑施工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1人、建筑装饰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全部满足的得1.5分,每少一人倒扣0.5分,扣至本项0分为止。

本项最高得1.5分。

注:1)提供职称证扫描件;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

1、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一个月(2022年9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施工管理人员岗位。

2、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

评委签名:

附件:
  • 1020-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pdf1020-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补充公告(第二次).pdf
  • 1020-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版.docx1020-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挂网版.docx
  • SL202209280062-20221021115034.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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