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1223.8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碑审批发【2023】12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碑林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碑林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涉及碑林区34个既有住宅小区,需新建DN3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共计3261m,新建DN4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共计368m,新建塑料排水检查井234座,新建DN200HDPE 双壁波纹雨水口连接管1456m ,新建231座雨水口并对原混接至污水管道的雨水口进行封堵,对因新建管道开挖的路面进行原状恢复,共计6745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12238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标段编号:E6101033506JiXwvvgKZ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项目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万壹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别的施工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4.2.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3)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4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5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6 企业类似业绩:承担过1个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施工、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7申请人信誉要求:(1)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均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10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光盘2份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为西安碑林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碑林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涉及碑林区34个既有住宅小区,需新建DN3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共计3261m,新建DN4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共计368m,新建塑料排水检查井234座,新建DN200HDPE 双壁波纹雨水口连接管1456m ,新建231座雨水口并对原混接至污水管道的雨水口进行封堵,对因新建管道开挖的路面进行原状恢复,共计6745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12238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标段编号:E6101033506JiXwvvgKZ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项目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万壹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别的施工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4.2.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3)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4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5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6 企业类似业绩:承担过1个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施工、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7申请人信誉要求:(1)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均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10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既有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光盘2份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碑林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裙楼4层B区 |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 |
联系人: | 杨帆 | 联系人: | 罗工、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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