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JKYS202407040085)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4-07-04 17: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沈雪梅因保管不善,将嘉土国用(2012)第5074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雪梅

2024年7月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