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2024-JWLNJD-G1011)(第1、2包)
金额
415.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5.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卓然024-82612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0
公告正文
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本工程分为燃气工程和双电源供电工程两部分,其中燃气工程包含新建燃气调压柜1座,中压A气源进口管线、撬装调压系统、中压B出口管道、壁挂式调压箱、锅炉房及1#-8#食堂厨房新设壁挂式调压箱DN50低压出口管道等相关工艺管道管件内容;双电源供电工程新设箱变1座,容量1000KVA,新建高压配电室,配备高压开关柜等图纸相关工作内容。
估算价:估算价:共计415.285271(万元)
01标段214(万元)含16万暂列金;
02标段201.285271(万元)含5万暂列金
2.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01标段: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燃气工程)
02标段:某部燃气和双电源供电工程(供电工程)
两标段兼投兼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8:30至2024年5月15日16:30前(北京时间,下同)。
5.2、发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3、发售方式:投标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lngczbyxgs@126.com。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系人:于参谋
联系方式:138405300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任卓然、陈思宇   
电  话:024-82612027
邮  箱:lngczbyxgs@126.com
10.监督电话
采购监督电话:024-22636311   张科长
 
 
2024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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