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峡水务2023全年排水净水材料盐酸、氯酸钠和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琴152132377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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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务2023全年排水净水材料盐酸、氯酸钠和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3-07-05 11: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三峡水务2023全年排水净水材料盐酸、氯酸钠和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务2023全年排水净水材料盐酸、氯酸钠和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

序号

污水处理厂

盐酸/tGB/T 320-2006;浓度≧31%)

氯酸钠/tGB/T1618-2018纯度≧99%)

次氯酸钠/t(GB/T19106-2013)

1

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

/

2000

2

垫江污水处理厂

300

90

120

3

歇马污水处理厂

40

24

15

4

西山坪污水处理厂

/

/

8

5

蔡家污水处理厂

250

80

30

6

北碚污水处理厂

380

150

30

7

北碚长滩污水处理厂

250

80

30

8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

340

105

40

9

城北污水处理厂

228

75

10

10

城南污水处理厂

190.4

65.5

18

11

石坪污水处理厂

24

12

8

12

长寿污水处理厂

330

100

60

13

水土污水处理厂

550

160

40

14

复盛污水处理厂

260

100

25

15

果园污水处理厂

140

40

12

16

悦来污水处理厂

 

 

40

合计

3282.4

1081.5

2486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供货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1生产企业投标:

1)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

3)近年(2020-至今) 以来任意一年,“排水净水材料氯酸钠”销售量达到300吨及以上的业绩;“排水净水材料盐酸”销售量达到500吨及以上的业绩;“排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销售量达到400吨及以上的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
    4)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已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

6)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

7)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范围内(重庆市城区或周边区县)设有办事机构,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和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提供氯酸钠储存库房的合法证明材料),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承诺书中注明;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1)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

3)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及生产企业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

4)近年(2020-至今) 以来任意一年,“排水净水材料氯酸钠”销售量达到300吨及以上的业绩“排水净水材料盐酸”销售量达到500吨及以上的业绩“排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销售量达到400吨及以上的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范围内(重庆市城区或周边区县)设有办事机构,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和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提供氯酸钠储存库房的合法证明材料),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承诺书中注明;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

4.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7 5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7  26  09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九曲河污水厂

联系人:女士

 话:023-67725275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56号

联系人:安琴

 话:15213237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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