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及周边区域船舶海事服务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及周边区域船舶海事服务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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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及周边区域船舶海事服务协议 |
一、 主要工作内容: 为了确保船舶在海上作业符合相关主管机关要求,保障大型船舶进出港口航道的安全,需要办理船舶进出港服务、施工水域水文、气象、港口事故数据采集及分析、港作拖轮服务、引航作业等。基本工作范围如下: 1) 负责提供港作拖轮辅助船舶进出港、靠泊、港内移泊及调头等作业; 2) 负责按照当地海事局要求办理船舶进出港服务、《船舶拖带许可证》、海事监护、通航评估、港作拖轮、引航作业等; 3) 负责为大型动力/无动力船舶提供海事清道护航船、通航安全评估、海事监护等; 4) 负责为:a).大型无动力驳船舶进出港,或者 b).大型船舶进出港,港内作业操纵受限,需港作拖船等配合完成作业的情况下,且需要甲方出具书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等); 5) 负责代缴船舶适拖证书办理费、船舶进出港引航费、船舶货物港务费; 6) 负责协助甲方处理船舶应急协调工作,船舶或海事部分出现应急情况时,进行协调办理。 二、 相关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甲方发出委托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协助办理海事类相关手续或应急情况处理; 2)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船舶进出港时,有专人在现场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招标人按时完成船舶进出港手续,海上施工所需的人员、物资能及时在码头进出及装卸船; 3)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国家规定为招标人的项目办理相关许可证书,确保招标人的项目按期施工; 4) 根据甲方船舶及人员需要,为船舶办理船员上下船海事申报手续提供必要支持; 5)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证照或手续未如期办理,造成招标人船舶、人员、物资未能按计划开展工作,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合理的损坏; 6) 投标人与海事、港务、码头等各相关港口管理机关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
2023年2月 |
1、 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工时间为业绩时间),须具有至少2项船长≥150m无动力船舶进出港口的海事服务服务完工业绩,其中至少1项业绩包含船舶适拖证书的办理。提交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和船舶适拖证书和完工确认文件(完工确认文件指用户签署的完工报告或完工确认单或船舶进出港记录等),应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方名称、船舶长度及船型、工作内容、船舶适拖证书、完工时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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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年 2 月 7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告-山东省青岛市及周边区域.docx 采办计划公告-山东省青岛市及周边区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