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编号:QT23036)横河镇梅园村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编号:QT23036)横河镇梅园村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项目
1. 招标条件
横河镇梅园村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项目已由慈溪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慈村振办【202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镇两级财政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其余资金由村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横河镇梅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慈溪市横河镇梅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046 万元,建设规模:(一) 竹山片区入口形象提升工程:A区南侧原有村道改造老石板铺装1600平方米,原有绿化提升1230平方米。沿河栏杆上漆50米,增设石栏杆120米。进村西入口原有道路改造提升760平方米,休憩长廊长15米,景墙1组长10米,进村口铭牌艺术墙1组。沿横筋线公路西侧新建莫太文化景墙1组长25米,假山置石长16米,花岗岩休息平台22.75平方米,4人花岗岩桌椅1组,景观桥1座。沿横筋公路中段增设入口景墙1组长30米,仿古青砖景墙1组长35米,仿古庭院灯4个,绿化造坡450平方米。村前区改造范围内建筑外立面改造1150平方米,门窗改造380平方米,屋顶改造1001平方米,增设雨棚32.5平方米,铁艺栏杆11平方米。(二)竹山片区内部梳理改造提升工程:内部原有村道改造2465平方米,其余原有村道支路改造2614平方米,配套设置老石板排水沟盖板317.7米。围墙重建706米,新建毛石挡墙花池140米,新建围墙344米。仿古庭院灯56个,地插式照树灯16个,洗墙灯38米,发光字体13个。标识标牌21个,石凳10条,生活垃圾分类箱12个,景观小品水缸若干个。原有绿化改造提升面积331平方米。(三)竹山会客厅改造工程:竹山会客厅中间原有道路改造265平方米,侧石更换102米,石桌椅2组。运动场所改造面积193平方米。入口青砖矮墙2组,总长9.95米,景墙长5.6米等。(四)非遗文化陶艺馆改造工程:陶艺坊前院铺装改造面积200平方米,侧石209米;后院铺装改造面积140平方米,水泥路面90平方米,沙坑48平方米,游乐设施4组,绿化改造面积146平方米。(五)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沿河北侧民居建筑立面改造面积488平方米,利用闲置农房改造竹山会客厅1座,面积282平方米,改造竹山酒吧1座,面积236.9平方米等。建设地点:横河镇梅园村 。
2.2招标范围:竹山片区入口形象提升工程、竹山片区内部梳理改造提升工程、竹山会客厅改造工程、非遗文化陶艺馆改造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详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8707575元(其中园林部分造价约6091747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42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要求: 无安全责任事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
3.3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一名(须为本单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绿化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7时00分)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联合体牵头人需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企业注册中注册,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组建联合体中邀请联合体成员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意邀请组建联合体。)
5.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6日9时30分。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4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宁波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7.6投标制作软件工具《宁波施工投标工具》(版本号: 4.5.0.1 )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
7.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7.8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
8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横河镇梅园村乡村振兴典范村培育项目已由慈溪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慈村振办【202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镇两级财政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其余资金由村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横河镇梅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慈溪市横河镇梅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046 万元,建设规模:(一) 竹山片区入口形象提升工程:A区南侧原有村道改造老石板铺装1600平方米,原有绿化提升1230平方米。沿河栏杆上漆50米,增设石栏杆120米。进村西入口原有道路改造提升760平方米,休憩长廊长15米,景墙1组长10米,进村口铭牌艺术墙1组。沿横筋线公路西侧新建莫太文化景墙1组长25米,假山置石长16米,花岗岩休息平台22.75平方米,4人花岗岩桌椅1组,景观桥1座。沿横筋公路中段增设入口景墙1组长30米,仿古青砖景墙1组长35米,仿古庭院灯4个,绿化造坡450平方米。村前区改造范围内建筑外立面改造1150平方米,门窗改造380平方米,屋顶改造1001平方米,增设雨棚32.5平方米,铁艺栏杆11平方米。(二)竹山片区内部梳理改造提升工程:内部原有村道改造2465平方米,其余原有村道支路改造2614平方米,配套设置老石板排水沟盖板317.7米。围墙重建706米,新建毛石挡墙花池140米,新建围墙344米。仿古庭院灯56个,地插式照树灯16个,洗墙灯38米,发光字体13个。标识标牌21个,石凳10条,生活垃圾分类箱12个,景观小品水缸若干个。原有绿化改造提升面积331平方米。(三)竹山会客厅改造工程:竹山会客厅中间原有道路改造265平方米,侧石更换102米,石桌椅2组。运动场所改造面积193平方米。入口青砖矮墙2组,总长9.95米,景墙长5.6米等。(四)非遗文化陶艺馆改造工程:陶艺坊前院铺装改造面积200平方米,侧石209米;后院铺装改造面积140平方米,水泥路面90平方米,沙坑48平方米,游乐设施4组,绿化改造面积146平方米。(五)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沿河北侧民居建筑立面改造面积488平方米,利用闲置农房改造竹山会客厅1座,面积282平方米,改造竹山酒吧1座,面积236.9平方米等。建设地点:横河镇梅园村 。
2.2招标范围:竹山片区入口形象提升工程、竹山片区内部梳理改造提升工程、竹山会客厅改造工程、非遗文化陶艺馆改造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详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8707575元(其中园林部分造价约6091747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42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要求: 无安全责任事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
3.3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365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一名(须为本单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绿化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7时00分)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联合体牵头人需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企业注册中注册,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组建联合体中邀请联合体成员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意邀请组建联合体。)
5.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6日9时30分。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4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宁波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7.6投标制作软件工具《宁波施工投标工具》(版本号: 4.5.0.1 )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
7.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7.8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横河镇梅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梅园村 |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
联系人:胡工 | 联 系 人:施工 |
电 话:0574-63254120 | 电 话:0574-63041902 |
传 真: / | 传 真:0574-63010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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