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竞包人
现将交易文件需要更正的内容已发布,请认真研究。本次更正若与交易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为准。竞包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竞包人自行承担。
一、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第六条第(1)点修改为:跟踪审计(含结算初审)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跟踪审计(含结算初审)服务费以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审定的结算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按《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付费标准的通知》(仑财政基[2017]32号)付费标准的70%×成交折扣率,最终结算价不超过交易控制价64.5万元。(按仑财政基[2017]32号文件计费标准剔除预算审核费,结算初审不计结算审核基本费,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追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委托合同内第一条第(3)点修改为:
服务费用:(各单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交易控制价)
(1)跟踪审计(含结算初审)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施工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包含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成交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3)监理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包含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成交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成交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5)交通评估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成交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6)安全评估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成交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三、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附表评分标准表中的子目类似业绩修改为:竞包人自 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或国企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进行评定(以单份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 11.93万 ㎡ 得10分;达到 9.544万 ㎡ 的得8分;达到 7.158万 ㎡ 得6分;其他不得分。[要求竞包人提供合同、造价咨询成果报告书等(只需提供封面、扉页、盖章页)能体现该项目总金额和面积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均无法体现其总建筑面积的,则需业主开具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此项为所有评委评审后统一打分)
四、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4日9:30
五、交易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可以向发包人(代理机构) 提出。
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宁波市北仑区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仑区新碶街道岷山路 1388 号 A 座 6 楼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17855833817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江南路1号凤鸣壹号1号楼1305
联系人:崔子豪
电话:0574-8683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