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南路(新兴大街—龙泉大街)及车站路(火车站—团结大街)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金额
20.3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33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兆宗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鹏0319-82025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新华南路(新兴大街—龙泉大街)及车站路(火车站—团结大街)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3-08-01 16: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华南路(新兴大街—龙泉大街)及车站路(火车站—团结大街)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南路(新兴大街—龙泉大街)及车站路(火车站—团结大街)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批投资[2022]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华南路(新兴大街-龙泉大街),车站路(火车站-团结大街) 2.1.2建设规模:新华南路(新兴大街-龙泉大街)长度1114米、铺设污水管道1476米,雨水管道2261米,砌砖污水检查井126个、雨水收水井53个、雨水检查井57个,破除并恢复道路12922平方米、路平石4100米、树侧石1430米,更换电缆2586米等工程。车站路(火车站-团结大街)长度922米,铺设污水管道1058米,破除并恢复道路7298.4平方米等工程。配套环保、安全、消防等设施。 2.1.3 最高限价:20.3388万元 2.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资质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意见;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2人,监理员不得少于3人;④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http://zfcxjst.hebei.gov.cn/查询)。

3.1.2信誉要求:3.1.2 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①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 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②(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③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1.3其他要求:3.1.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25 00:002023-06-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曼哈顿商业街10号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251号巨业大厦西楼1701室
邮编: 0540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韩兆宗 联系人: 张鹏
电话: 0319-2225815 电话: 0319-82025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yczbdl@1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新华支行
帐号: / 帐号: 04060002093001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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