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成都奥赛立兴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11760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1246560.00元,中选份额100%,正选;
第二中选候选人:四川众力佳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11952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1266912.00元,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广东华讯网络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1167909.6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1237984.18元,备选。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1年11月22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情况如下: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满足否决一览表第1条的要求;
成都青软青之软件有限公司,不满足否决一览表第11条的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