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XQ202007020-X05]广电计量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金额
50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90万元
招标公司广电计量检测(无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工18316614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2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01 08: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广电计量华东检测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广电计量华东检测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电计量华东检测基地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0]6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无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无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运河西路西侧、浪新路东侧、震泽路匝道北侧 | ||||||||||||||||||||||||||||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建筑面积约为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办公研发楼、综合实验楼、环境实验楼、EMC实验楼共4栋)面积约3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5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1864平方米。本项目空调、通风部分除普通空调以外,实验室装修还设有精密空调、洁净空调、废气处理系统,系统繁多,管道复杂,其中:精密空调要求温度误差不超过正负1摄氏度、湿度误差不得超过百分之五。接地接地阻抗要求小于0.5欧姆。 ,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 ||||||||||||||||||||||||||||
2.1.3 合同估算价:509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 ||||||||||||||||||||||||||||
2.2 招标范围:广电计量华东检测基地项目室内装修施工范围包含办公研发楼、综合实验楼、环境实验楼、EMC实验楼共4栋等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办公研发楼:首层(含大堂)、二层功能房、连廊、四层档案室机房、五层计量实验室、九层、十层及十一层的办公区域;综合实验楼:一层化学和计量实验室、二层计量实验室、三层安规实验室、四至六层化学、食品实验室;环境可靠性试验楼:首层、三层失效分析实验室,五层失效分析办公区,六层食品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楼(含十米法):一至六层的电磁兼容实验室;地下室装修:负一层地下室区域;综合实验楼一至六层参观通道。其中公共区域(包含每栋楼内每层洗手间、走道、电梯厅、楼梯等)、办公楼首层大堂、实验室(包含会议室、洁净间、恒湿恒温间等)、实验室参观通道、连廊、档案室、弱电机房、行政办公等;其中地下室室内装修及标志、标牌、限位防撞;包含室内隔墙、装修、给排水、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及与总部的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暖通系统(包含洁净室空调、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消防系统(二次消防)、实验气体管道系统、纯水系统(仅做纯水间接入管道)、标识导引系统、设施三废处理系统、监控与数据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等专业。智慧实验室智能中央监控管理系统:包含实验室温湿度自动记录系统、会议多媒体系统。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装修等工程。 ,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自2020/12/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2/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9/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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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需由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单位拟派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3)若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①由具备上述3.1项规定的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⑦联合体还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⑧如联合体投标报名的,报名时联合体双方同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1日 8:00 至2022年12月06日 8:00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2日 10:00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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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1日 |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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