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原材料和第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NK-ZC027)的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金额
170.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khy2024-nk-zc027
预算金额170.00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797-7780986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97-66166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年度原材料和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nk@sina.com)报名和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NKHY2024-NK-ZC027
项目名称:2024年年度原材料和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单价:
品目一(碎石材料供应商):陆拾元整/吨(¥:60.00元/吨)
品目二(机制砂供应商):陆拾元整/吨(¥:60.00元/吨)
品目三(减水剂供应商):壹仟壹佰元整/吨(¥:1100.00元/吨)
品目四(粉煤灰供应商):壹佰柒拾元整/吨(¥:170.00元/吨)
品目五(石灰石粉供应商):壹佰伍拾元整/吨(¥:150.00元/吨)
品目六(矿渣粉供应商):贰佰伍拾伍元整/吨(¥:255.00元/吨)
品目七(运输泵送服务商):柒拾陆元整/立方米(¥:76.00元/立方米)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七)
三、获取征集文件(响应供应商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nk@sina.com)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nkhynk@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方式: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每品目人民币壹万元整(鼓励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账号:287089800000000354)。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入围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入围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5.付款方法:按第二阶段成交单价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
品目一(碎石材料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四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二(机制砂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四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三(减水剂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四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四(粉煤灰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三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四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五(石灰石粉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三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四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六(矿渣粉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三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四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七(运输泵送服务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对账,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上个月的80%运输费,剩余20%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直接选定和二次竞价相结合的原则,具体确定方式详见征集文件。
7.框架协议的期限:合同签署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8.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服务对象)范围: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回工业园
联系方式:0797-7780986
2.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回工业园
联系方式:0797-7780986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邮 箱:nkhynk@sina.com
开 户 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 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7089800000000354
4.项目联系方式
陈女士(采购单位):0797-7780986
周海帆(采购代理机构):0797-6616675
2024年年度原材料和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nk@sina.com)报名和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NKHY2024-NK-ZC027
项目名称:2024年年度原材料和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单价:
品目一(碎石材料供应商):陆拾元整/吨(¥:60.00元/吨)
品目二(机制砂供应商):陆拾元整/吨(¥:60.00元/吨)
品目三(减水剂供应商):壹仟壹佰元整/吨(¥:1100.00元/吨)
品目四(粉煤灰供应商):壹佰柒拾元整/吨(¥:170.00元/吨)
品目五(石灰石粉供应商):壹佰伍拾元整/吨(¥:150.00元/吨)
品目六(矿渣粉供应商):贰佰伍拾伍元整/吨(¥:255.00元/吨)
品目七(运输泵送服务商):柒拾陆元整/立方米(¥:76.00元/立方米)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单价 | |
品目一 | 碎石材料供应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1、长期供应稳定或批量较大的普通碎石供应商。 2、普通碎石质量标准: (1)普通碎石1-2石子(10-20mm碎石),1-3石子(16-31.5mm碎石),必须符合执行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标准中类别为Ⅱ类指标,《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标准中配制C60~C40及以下等级强度混凝土用碎石技术要求,母岩为青石,无风化岩; (2)含泥量:<1%, (3)含泥块量:≤0.5%, (4)压碎值:<10%, (5)针片状:≤15%, (6)含水率:<1% (7)吸水率≤ 2%, (8)不得含有风化物、水锈、山皮等杂物,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 4、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要求检验货物规格、等级、品质和数量等。 | 60.00元/吨 | |
品目二 | 机制砂供应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1、长期供应稳定或批量较大的机制砂供应商。 2、规格:中粗砂。 (1)细度模数2.7-3.3; (2)MB<1.4(合格)时,石粉含量≤7.0%; (3)MB≥1.4(不合格)时,石粉含量≤3.0%; (4)泥块含量≤1.0%; (5)压碎值≤25%; (6)含水率<5%; (7)颗粒级配Ⅱ区; (8)不得含有树根、树叶、山皮等杂物,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 4、检验标准:响应供应商所投的机制砂必须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标准。供应量要满足采购人生产的要求。 5、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要求检验货物规格、等级、品质和数量等。 | 60.00元/吨 | |
品目三 | 减水剂供应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1、长期供应稳定或批量较大的减水剂供应商。 2、规格:聚羧酸高效减水剂 (1)2.0%±0.3%掺量, (2)减水率>20%, (3)1小时零坍塌, (4)2小时坍落度损失<20mm, 7d抗压强度比>140%, 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 4、检验标准:响应供应商所投的减水剂必须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T8077-20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标准。供应量要满足采购人生产的要求。 5、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要求检验货物规格、等级、品质和数量等。 | 1100.00元/吨 | |
品目四 | 粉煤灰供应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1、长期供应稳定或批量较大的粉煤灰供应商。 2、规格:电厂灰(F类二级及以上)。 (1)需水量<105%, (2)细度<30%, (3)烧失量<8.0%, (4)28天强度活性指数>70%, (5)安定性合格, (6)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 4、检验标准:响应供应商所投的粉煤灰必须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标准。供应量要满足采购人生产的要求。 5、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要求检验货物规格、等级、品质和数量等。 | 170.00元/吨 | |
品目五 | 石灰石粉供应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1、长期供应稳定或批量较大的石灰石粉供应商。 2、规格: (1)亚甲蓝值(MB值)<1.4g/kg, (2)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45%,(行标<15%) (3)流动度比>95%, (4)碳酸钙含量>75%, (5)抗压强度比(7d 28d)>60%, (6)含水量<1.0%, (7)总有机碳含量(TOC)<0.5%, (8)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 4、检验标准:响应供应商所投的石灰石粉必须达到《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35164-2017;《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318-2014;等相关标准质量检验依据。供应量要满足采购人生产的要求。 5、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要求检验货物规格、等级、品质和数量等。 | 150.00元/吨 | |
品目六 | 矿渣粉供应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1、长期供应稳定或批量较大的矿渣粉供应商。 2、规格:S95级 (1)7天活性指数>75%; (2)28天活性指数>95%; (3)比表面积≥400c㎡/kg; (4)流动度比≥95%; (5)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下单采购数量为准。 4、检验标准:响应供应商所投的矿渣粉必须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标准。供应量要满足采购人生产的要求。 5、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单位依照采购合同要求检验货物规格、等级、品质和数量等。 | 255.00元/吨 | |
品目七 | 运输泵送服务商(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混凝土运输服务 | 2 | 家 | 1.运输距离在15公里(含)以下按中标价进行结算,对运输距离超出15公里(不含)以上部分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增加1元/m³,只针对超出部分进行调价。(注:公里数计算方式为采购人混凝土站大门至施工现场大门,具体以双方核定的公里数为准),对于运输7m³(含)以下的车辆结算按中标单价结算,运输7m³(不含)以上的车辆结算按中标单价*0.7结算; 2.年运输量约为20万立方米; | 36.00元/立方米 |
天泵服务 | 1.费用含泵管、泵管拆接、堵泵处理等完整泵送过程发生的费用,请响应供应商充分考虑过程中的费用; 2.年运泵送量约为20万立方米; | 20.00元/立方米 | ||||
地泵服务 | 20.00元/立方米 | |||||
注:1、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原材料均需经城发益大搅拌站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经检测不合格的或混凝土试配结果达不到采购人实验室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2、交货期:首次供货在签订合同后,如供应的原材料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当月货款,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给予依法追偿。 3、在供货期间若出现两次经采购人检测不合格情况的,成交供应商还将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质量问题出现两次后,采购人将终止成交供应商合同。若在使用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稳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上述处罚及经济赔偿金采购人可直接从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任意款项中直接扣除。 4、本项目履约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供货期满,则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实际供应的数量进行结算;所有供货商不得以采购方所采购的数量做为调价的理由。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品目七)
三、获取征集文件(响应供应商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nk@sina.com)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nkhynk@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方式: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每品目人民币壹万元整(鼓励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账号:287089800000000354)。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入围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入围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5.付款方法:按第二阶段成交单价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
品目一(碎石材料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四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二(机制砂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四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三(减水剂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四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五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四(粉煤灰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三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四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五(石灰石粉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三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四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六(矿渣粉供应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号之前完成上个月的供货对账手续,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自开始供货起第三个月采购人据实支付中标单位第1个月货款,第四个月支付第2个月货款,以此类推,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品目七(运输泵送服务商):
(1)入围供应商同意接受银行承兑,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银行承兑金额不高于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云信支付、E信通支付、保理支付时,买方不再另外支付承兑、云信、E信通或保理贴息。
(2)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对账,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上个月的80%运输费,剩余20%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
(3)计价公式:采购单位按当月供货数量×第二阶段成交单价进行核算。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直接选定和二次竞价相结合的原则,具体确定方式详见征集文件。
7.框架协议的期限:合同签署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8.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服务对象)范围: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回工业园
联系方式:0797-7780986
2.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益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回工业园
联系方式:0797-7780986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邮 箱:nkhynk@sina.com
开 户 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 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7089800000000354
4.项目联系方式
陈女士(采购单位):0797-7780986
周海帆(采购代理机构):0797-661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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