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射阳县工挂[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12-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射阳县工挂[2023]14号 | |||||||||||||||||||||||||
经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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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射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1、宗地编号:320924018043GB00092 建设内容:按投计条件建设 投资强度:180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射阳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68.139.26:8199/portal/index,需谷歌浏览器)竞买报价。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01月09日,到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射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68.139.26:8199/portal/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1月10日起至2024年01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16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台阳·博雅苑写字楼A座801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320924018043GB00092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1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1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0日9时 至2024年01月21日16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上述地块的交易起始价均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税、规费。3、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4、竞得人需执行射阳县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都按挂牌时现状执行。5、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10内交付土地,同时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委(外经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一)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二)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82331655 开户单位: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 |||||||||||||||||||||||||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