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200j02qj0002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89121362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编号:Z320200J02QJ00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淮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 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
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2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列31、
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
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注册资金不小
于1000 万。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2021年至今有类似装机量的工程施工两个以上业绩,且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等不良行为;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
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
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
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
两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
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
备的其他要求: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1月至2023年3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
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
件):3.3.3 投标入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
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
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
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与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自 2021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3 年
1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
1
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寄或送达
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朱工
(18912136265),逾期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
O
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开兴路8号。
2.1.2建设规模利用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1#、2#、3#、4#、5#、6#厂房屋顶
及1#、2#厂房之间的连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建设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约
5.2MWp,采用 550Wp单晶硅单玻光伏组件、196kW 组串式逆变器,并网等级10kV;并网类型
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并网点位于厂区内的西侧新建配电房。
项目正式施工前,需先对厂区3#、4#厂房进行加固;2#厂房锈蚀彩钢瓦,需除锈施工,同
步增加爬梯对实施屋面防水检查和修复,安装智能清扫机器人、清洗系统、监控系统(玄
武监控)等。
2.1.3工期要求 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023年8月31
0
日前全容量通过试运行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实施所需的1#、2#、5#、6#厂房及1#、2#厂房之间的连廊的荷载复核报
告、3#、4#厂房加固方案、光伏电站设计;投标人负责本项目3#、4#厂房加固施工,对实
施屋面防水检查和修复,全部设备采购以及相关设备和电气的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电网施
工、土建施工、电网接入意见、电网验收手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行、项目竣工资料
编制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全部工
作,负责加装智能清扫机器人、清洗系统、监控系统。
(1)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
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预制舱、升压变、一二次设备、SVG、接地相关设备和桥架线
管等,还包括玄武监控系统。
(2)屋顶加固工程。投标人负责聘请具备特种补强资质的加固单位对3#、4#厂房实施加固,
按照设计院出具的加固方案进行加固材料采购和施工作业,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并对加
固期间的人员安全和加固后的工程质量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3)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光伏控制
器,通讯柜,电缆,导泥夹(甲供),电能质量监测设备,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
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
负责包括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电缆施工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
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5)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
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
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6)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
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
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7)电力接入意见。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接入意见办理,配合招标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办
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等)。
(8)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设计要求安装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负责机器人的设备采购及相关辅材等费用,负责安装导
泥夹(投标人提供)。
(9)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
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
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
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0)屋顶防水检修。项目施工前投标人需对实施建筑物屋顶进行防水排查,对现有的漏水
点进行除锈和修复。
(11)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
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五、工程报价:在报价一览表中按照单瓦价格进行报价(含税),设备选型务必参照合同模
板白名单进行报价,不接受设备品牌更换。(施工阶段,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招标人明确的
设备品牌进行更换的,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
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注册资金
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2021年至今有类似装机量的工程施工两个以上业绩,且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
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年1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9:00-11:10、15: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
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朱工
(18912136265),逾期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
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连续3个月
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曰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5.2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可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邮寄公司和邮寄方式可自
行选择,但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邮寄途中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能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工苏汇 鸿
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地 址: 扬州
区临江路
205号1号楼406
邮 编:225002 邮 编: 225002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1-0312-9021 电 话:189121362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181-0312-9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 406
联系人: 朱雷
电 话: 18912136265
电子邮件: 8744590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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