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金南山配套公园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513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六环景观(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牛秀杰
中标公司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牛秀杰
公告正文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金南山配套公园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金南山配套公园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5137 | 工程名称 |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金南山配套公园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5137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金南山配套公园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市经合纬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环景观(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牛秀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61780169 | -6.000000% | 2022年11月04日开工至2023年04月30日竣工,177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 | 89.5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环景观(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牛秀杰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牛秀杰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焦树国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17]90119],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888374],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61780169],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01188816]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61780169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2年11月04日开工至2023年04月30日竣工,177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 | ||||||||||||
评审得分 | 89.52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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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环景观(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六环景观(辽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依据经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2、设计部分的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22】10号文)下浮25%。3、项目经理:牛秀杰;注册级别: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61780169,设计项目负责人:焦树国;职称级别: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428200126。4、得分业绩(1)景致园楼体立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2)东北大街、五一路等主要路街行道树树池覆盖工程总承包(EPC)。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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