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bz2024042800029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博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明18545517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二次)(编号:gkbz2024042800029)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二次)(编号:gkbz2024042800029)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经营用车服务1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位于:北京,采购人指定。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其他:(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聘一家公务车服务公司,为公司提供1辆公务用车,提供客户拜访、对外关系协调、各类检查、工程开发、商务活动接待、应急事件处理、机要通信及执纪、机场/火车站接送等车辆服务。
(2)服务要求:1辆别克GL8  2023款  陆上公务舱  舒适型(七座)及车辆的代运营管理服务,并配备1名专职司机。
(3)本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22万元(含税)。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果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要提供该分公司的总公司的授权,并且总公司须承诺能够承担分公司民事责任的能力。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
(4)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
(5)2023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4-28 17:30:00起至2024-05-06 12: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07 09: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银行转账、汇款支付(收款账号信息详如下):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账     号:0200066019200029065
支付成功后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发票将在开标会时发放,或邮寄给各单位,邮费到付。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招标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8.2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投标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投标。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
8.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8.4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5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标,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若为系统原因时,可开启当前供应商纸质报价文件;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8.6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8.7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
8.8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8号丽海广场A座4楼,常明,18545517086。
8.9异议受理渠道:联系人:吕鹏,联系电话:010-63966610。
融通海油监督联系人:李经理,邮箱:rthy_jd0532@163.com,电话:0532-67701296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8号丽海广场A座4楼
联系人: 张博
电 话: 18563902871
采购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
联系人: 常明
电话: 18545517086 电子邮件:154666518@qq.com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04-28
公告文件: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经营用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二次)比质比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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