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CQW2024099001国有产权项目
金额
92.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w2024099001
预算金额92.9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QW202409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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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CQW2024099001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12441802707509273B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29,44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3 |
挂牌日期 | 2024-09-2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机动车1:粤R7N118,品牌:路虎揽胜,初始登记日期:2017年11月21日,已行驶里程52732公里,机动车查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无抵押。机动车2:粤RVF707,品牌:本田杰德,初始登记日期:2014年11月18日,已行驶里程105471公里,机动车查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无抵押。机动车3:粤RSF055,品牌:丰田汉兰达,初始登记日期:2011年3月17日,已行驶里程188812公里,机动车查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无抵押。机动车4:粤RHQ550,品牌:宝马,初始登记日期:2011年3月17日,已行驶里程188812公里,机动车查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无抵押。机动车5:粤R5W078,品牌:路虎揽胜,初始登记日期:2020年12月18日,已行驶里程8588公里,机动车查封状态,左后侧玻璃有轻微破损,有违法未处理,有抵押。机动车6:车牌号码:粤R72W72,品牌:丰田锐志,初始登记日期:2009年1月13日,已行驶里程134052公里,机动车查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有抵押。以上车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机动车抵押、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缺失等特殊情况除外)办好产权过户手续后,并向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提供机动车过户后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及相关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计息退还交易保证金;机动车拍卖涉及的税费、保险、年票、车船税及其滞纳金等问题及费用均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机动车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机动车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由于各地机动车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机动车请意向者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机动车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机动车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机动车移交后竞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按照机动车管理部门的要求,机动车拍卖成交的必须将机动车原有颜色或字样进行清除或覆盖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才能办理过户,机动车标识的清除或覆盖由竞得人自行清除或覆盖,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办理机动车过户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机动车过户时需补交的机动车费用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停车费、违章扣分罚款等)和相关风险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未能在30天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过户手续的(特殊情况除外),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将强制收回该机动车,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予退还。竞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机动车交付条件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果出具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到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等资料文件,并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逾期则视为违约,没收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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