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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珊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1-22 至 2022-11-25
撰写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珊珊
(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4445
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技术参数国产2套,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主要技术指标

1 纯化原理:硅胶膜柱法。

2样品通量:1-12个样品

3可配套原厂试剂盒种类80,支持手工操作,也可仪器自动化操作。

4150余个标准程序及3000个定制程序可选择。可自行免费下载和升级程序,也可根据需求购买定制程序。

5可自动化实现DNARNA蛋白PCR产物纯化回收功能。

6可纯化样本种类:血清、血浆、全血、体液、细胞、动物组织、粪便、细菌、组织等。

7 原厂疑难样本提取试剂盒需具有IRT技术,可有效去除PCR抑制剂。

8仪器内整合离心机(最高转速10,640 rpm/12,000 ×g)。

9仪器内置加热震荡模块(转速100-2000 rpm,振幅2 mm,加热温度70℃),离心机加热振荡模块均可单独使用

10手工操作步骤简单,只需将样本、试剂、耗材放置仪器中。

11全自动系统,可实现样品裂解、裂解液转移、离心柱清洗、洗脱液回收等实验全自动操作,核酸被收集至1.5 mL EP管中,无需人工介入。

12纯化工作体积(每孔):5-900 μL液体样本。

13洗脱体积:10-200 μL

14带有安全保护门,全封闭运行

15配备光学感应器和超声液面探测器,自动感应检查样品数量试剂与耗材的类型和数量。

16配备紫外灯且可随机械臂移动,360度无死角灭菌。

17配备LED工作台照明灯和透明工作罩。

18配备10.4寸(211.2×158.4 mm分辨率800×600SVGA)大屏幕操作屏,触摸屏操作,无需外接电脑操作程序预置。屏幕显示与仪器内部对应,图标导向式简易操作界面。

19智能二维码扫描功能可识别试剂盒自动匹配相应程序。

20适配USB2.0,可配置内置APP平板电脑,实现远程程序设置过程监控运行报告打印功能,可通过一台平板电脑对多台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实现监控。

配置

1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主机1台。

2 2 mL管适配器1个。

3专用离心挂篮12个。

4测试用提取试剂盒1盒。

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非医疗器械须提供非医疗器械相关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2516026、22503077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6232810730000165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珊珊
电 话: 024-22516026、2250307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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