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2407-130200-89-01-117827)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4960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佳琦189329886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2024年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2407-130200-89-01-117827)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4960001G01
招标内容:

2024年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2407-130200-89-01-1178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唐审投资审字【2024】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2024年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改造提升工程; 2.2建设地址:唐山市;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对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段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长度约658m,红线宽度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铣刨新建道路基层与面层14935.1㎡,拆除新建车行道范围内雨水篦子及收水簸箕42座,更换检查井盖及井圈4套,调修主路缘石170m并补植绿化,重新施划道路标线,拆除恢复隔离护栏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受理电话:0315-2513320,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2 09:002024-09-06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9-02 09:002024-09-06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佳琦,受理电话:18932988680。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惠招标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3、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监督部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受理电话:0315-2513320,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佳琦,受理电话:18932988680。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惠招标平台发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315-2513320

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2024年学院路(裕华道-长宁道)改造提升工程投标人/供应商9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路南区车站路129号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2-65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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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莹

联系人: 刘佳琦
电话:

0315-2829404

电话: 189329886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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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czbt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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