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五个团场;第八师团场排水、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个团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及在线监控设施对比验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fw-<2023>229/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瞿懿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辉181996955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五个团场;第八师团场排水、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
改造项目三个团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及在线监控设施对比验收服务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BZFW-<2023>229/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五个团场第八师团场排水、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改造
项目三个团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及在线监控设施对比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136 团、134团(沙门子镇)、144 团、149 团、150
团:(1)135 团:对现状锅炉进行维修养护,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
到特别排放要求)。(2)136团:对现状2台29MW 锅炉进行维修养护,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
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特别排放要求).(3)144团:对现状锅炉进行维修养护,并对锅
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特别排放要求)。(4)150 团:对现状锅炉进行维修
养护,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特别排放要求)。2.第八师团场排水、
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21团(东野镇)、143团、133团(桃花镇):对121团
(东野镇)、143团、133团(桃花镇)锅炉房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及其他配套附
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五个团场;第八师团场排水、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
改造项目三个团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及在线监控设施对比验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五个团场;第八师团场排水、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
改造项目三个团场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及在线监控设施对比验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8)《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
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23时59分到2023年11月2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或发送至 723692819@qq.com 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纸质文件递交或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加密发至邮箱723692819@qq.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 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七、其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出据采购文件文本费发票。逾期
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河子市
联系人:瞿懿
电 话:0993-20695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 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联系人: 李艳辉、王俊龙
电 话: 18199695596
电子邮件: 7236928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x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石河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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