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地铁检测、监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地铁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39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改造排水混接点29处。其中,封堵类12处,切改类17处,共计新建D300-D1000管道751米,砌管堵76处,大修闸井1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地铁检测、监测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地铁检测、监测,合同编号:ZXCQSGPSGWHJGZEQDTJC/HT-2023-01,主要内容: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对该项目涉及的地铁1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进行地铁检测、监测并出具成果报告。
2.1.2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主管部门审批完成。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范围主要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运营期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业绩;
4.5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有国内运营轨道交通结构检测项目业绩。
4.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至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77010078801800001473;
电话:410100230785455。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xinhe_gkzb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安全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人:陈威宏
电话:022-2302290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邮政编码:300042
电子信箱:xinhe_gkzb1@163.com
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话:022-28377930、13821790922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9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威宏
电话:022-2302290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3]39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改造排水混接点29处。其中,封堵类12处,切改类17处,共计新建D300-D1000管道751米,砌管堵76处,大修闸井1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地铁检测、监测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地铁检测、监测,合同编号:ZXCQSGPSGWHJGZEQDTJC/HT-2023-01,主要内容: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对该项目涉及的地铁1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进行地铁检测、监测并出具成果报告。
2.1.2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主管部门审批完成。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范围主要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运营期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业绩;
4.5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有国内运营轨道交通结构检测项目业绩。
4.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至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77010078801800001473;
电话:410100230785455。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xinhe_gkzb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安全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人:陈威宏
电话:022-2302290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邮政编码:300042
电子信箱:xinhe_gkzb1@163.com
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话:022-28377930、13821790922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9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威宏
电话:022-2302290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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