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2年既济集团第一批物资框架招标设备材料(招标编号:HLZB-ZB-WZ-2208-03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华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2年既济集团第一批物资框架招标设备材料
《招标需求概况一览表》
1、投标价格应包含所需货物及运费、卸车费、安装费、抽检费等费用、电商平台8‰服务费;
2、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中仅能获得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推荐中标次序按综合得分的顺序进行(得分越高,中标预算金额越大)。当投标人在同一标段的多个子包中同时得分最高时,则以分数越高,中标预计招标金额越大为优先推荐其中标,在该物资类别所投剩余子包中,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3、各标包中标人,采购金额允许-20%~+50%上下限浮动比例,预估采购金额发布。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协议)。对于应急/紧急类项目因不可预见性因素影响,不计入中标包预计金额管理;由招标方根据新增预测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如供应商履约能力充足响应采购需求,则按照“原份额+新增份额”履约;如中标供应商不响应,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因反事故措施、物资品类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经招标方和供应商友好协商后终止履约。因客观因素导致协议到期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延长至下一采购周期,延长期内仍考虑增加份额响应。
4、本次招标以“分标(即物资类别)”为单位进行报名,投标人必须对分标下所有标包报名并全部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报投标价时,同一分标(即物资类别)下所有标包必须全部报价且报价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线上报价是以各包所有物料的单价总和进行总价上报。(各物料单价不得超过此表格中的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以“分标(即物资类别)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需求一览表有其他规定除外)。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招标需求一览表有其他规定除外)。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以及认证证书。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p)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安全质量要求:
(a)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b)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c)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d)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e)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f)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4.2专用资质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针对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下载专区”——“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3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按本章4.1条款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之后,获取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未按要求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登陆专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一定要确认投标人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无误,如有误由此导致无法获取信息及其他潜在风险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由于不收取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请各潜在投标人确定会参与投标再点击购买。多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故弃标不投的,招标人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电子版、保证金、授权委托书),可在以下时间递交:2022年8月27日-2022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A座26层。(受疫情影响及防控要求,请各投标厂商尽量配合),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开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开标文件及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本次不接受以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汇入下述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以标段为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保证保险(单次或年度)、银行汇款的方式开具。为减轻投标人的资金负担,鼓励和支持投标人以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按照线上缴费单进行操作。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保险时,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为方便投标人,目前已获悉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经理027-88562094/13163367069,周翌027-88562006/13971360708)可协助和承办该业务。开标日前4个自然日截止办理投标险。以单次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将保单原件封装在标书里一并提交,以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将保单复印件封装在标书里一并提交,原件单独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兹定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线上开标)。
6.2 各投标人在开标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查看并确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A座26层
邮编:430070
联系人:刘明、司俊杰
电话:027-82938010
开户银行:中行武汉何家垅支行
账号:561257523927
收款人名称:湖北华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同一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精确到元。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以新颁布的法律规定为准。
来源丨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编辑丨风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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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电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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