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包招标人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提标改造工程厂址位于西北污水处理厂现状厂址内,工程维持现状处理规模3万m3/d,提标改造后,西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2796--2018)要求,主要采用预处理+初沉池+改造生物池+二沉池(现状利用)+新建磁混凝澄清池(设粉末活性炭应急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供货周期:合同签订90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污泥离心浓缩脱水机140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包,本项目涉及“为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2796--2018)中的要求”所设计的主要包含潜水离心泵、巴氏计量槽、污泥离心浓缩脱水机、无轴螺旋输送器、污泥螺杆泵、污泥料仓、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包、除臭系统性能包、加氯加药系统包、碳源投加系统包,以及阀门闸门接头、起重设备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和自控专业的设备设施等。本项目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指导、安装(第五章供货要求明确负责安装的)、卸车、存放保管、调试、联动运行、系统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等配套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货能力及响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水平,需提供ISO质量体系认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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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2 09:00至2020-09-23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同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平台”(请注意,必须同时在两个平台上报名并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备注: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明路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阎拥军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311-83897321 |
电话: | 0311-68099823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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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zczb200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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