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4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121
二、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服务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2024年度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服务 |
项 |
1 |
一标段实施铖兴公司、城发公司的项目,约150万元(其中铖兴公司70万元,城发公司80万元),二标段实施水务公司、江能光伏公司、水利水电公司的项目,约110万元(其中水务公司90万元,江能光伏公司10万元,水利水电公司10万元) |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 |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4日 至2024年3月2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地址为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3日9时30分00秒;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江山支行,账号:1209230009200316329。联系电话:0570-4018907。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8时0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核对。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15857068708
地址:江山市文教西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28624
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3、监督部门: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郭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962578
地址:江山市文教西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