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河油田公司“三供一业”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小区安全隐患治理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46.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110090726107
预算金额54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文举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金平18640725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 - 盘锦市 - 兴隆台区 - 盘锦市及周边地域的油田家属区(共计99个小区),振兴公司(29个小区),兴隆台公用事业处(29个小区),于楼公用事业处(14个小区),欢喜岭公用事业处(27个小区)。
招标人名称
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公司“三供一业”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
项目编号
202321110090726107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50% 自筹资金 :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0027.7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盘锦市及周边地域的油田家属区(共计99个小区)进行小区改造
标段(包)名称
辽河油田公司“三供一业”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小区安全隐患治理改造项目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321110090726107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辽河油田公司“三供一业”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小区安全隐患治理改造项目工程,包括:(1)将废弃的给水井进行拆除及填埋处理,取出部分较好的钢制井等,包括:欢采矿区(188座),钻二矿区(269座),曙光矿区(134座),井下矿区(99座),高升矿区(110座),于楼矿区(66座),沈采矿区(13座),锦采矿区(75座),红村(3座),茨采矿区(19座)。(2)锦采、曙光及井下矿区的垃圾道进行防冻处理,外墙排险等;(3)部分小区水表箱防冻处理;(4)部分小区围墙隐患排查后,拆除及新建部分实体与铁艺围墙。 包括兴疗小区、迎宾小区、景乐小区、黎明小区、石化小区、稻香园小区、幸福小区、胜利小区。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2-2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7-08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兴隆台区惠宾街11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546.48592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16 00:30至2023-11-23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11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12-11 01: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其他说明
2.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交纳。
2.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5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盘锦分行营业部账号:299981399093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0427-8650090。
监督部门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温主任
监督部门电话
13065275877
招标人
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冯文举
电话
13842769001
邮箱
178042791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五金机电汽配城24栋19号
联系人
白金平
电话
18640725683
邮箱
lnstxmgl@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白金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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