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勘察设计承包人。
1.2.1 工程名称: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北侧地块新建纵路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北侧地块。
1.2.3 设计范围:道路全长1.635km,建设标准按照城市Ⅲ级次干道执行,红线宽度按30m宽控制。道路为双向4车道,计算行车速度40km/h;全线设置圆曲线储地2处。道路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和通信等管线及绿化、交通安全等设施。
1.2.4 项目批准文件:广清发改批【2022】6号。
1.2.5 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1.2.6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20533.81万元,建安费13226.44万元
1.2.7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及通信管沟工程。
1.2.8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扣除可研阶段的勘察内容)、√工程测量(扣除可研阶段的测量内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面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图审查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工程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职称,或市政或路桥工程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或者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文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新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新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新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45分
至2022年12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应包含资格审查、商务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保密光盘各1个。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地点。(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1.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2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新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1 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8.2 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9.1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本工程建安费约13226.44 万元,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495.89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40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5.49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勘察和设计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但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小于该计费额90%的,设计费结算以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计费额,并调整设计费支付。设计费总额包含本合同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设计资料评审和专家费、设计文件审批费、考察费、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配合发包人进行报建、报审、验收工作费用等设计人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税金。园区未审定设计概算的建设项目,以经园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价(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及设备采购价进行计算。投标下浮费率不变,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下浮不低于20%计取。设计费计算方式:先以整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A)为计费基数,三个系数均按照1.0,计算一个总的设计费(B),再根据各单项工程(或专业)对应的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Ci)及对应需要调整的系数,计算相应单项工程(或专业)的设计费:Di=Ci/A×B×相应调整的系数,最后汇总各单项工程(或专业)的设计费即为建设项目最终应计取的设计费E=∑Di×(1-下浮系数)
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0.9;排水、照明:1.0;隧道、桥梁、绿化(当只有绿化部分时,专业系数取1.0,复杂系数取0.85):1.1;其他工程: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道路、交通1.0;隧道1.0;其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
1.9.2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物探费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动幅度不变。
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包干,单价按穗开建管[2014]1号文计取,即“一般场地道路工程、房建项目钻探:200元/米;山上道路工程、房建项目钻探(需开辟临时进场道路,开挖工作平台,主要设备需要辅助运输的):300元/米;在鱼塘、小河涌或小型水库水上道路工程钻探(需搭设简易工作平台):400元/米;一般场地桥梁工程钻探:350元/米;山上、鱼塘、小河涌、小型水库桥梁工程钻探:490元/米。”
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率不低于30%计取(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等规划国土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费用,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标准下浮不低于30%)。投标时填报“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
测量费及物探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为准。岩土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为准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11.1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3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763-6979803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
1.11.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2.1 名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545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763-6979803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电子邮箱:/
1.13.1 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500、清远市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对面二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763-3365556
1.13.4 传真号码:/
1.13.5电子邮箱:qyhxgs@126.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
1.14.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1545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
1.15.3 电话号码:0763-6979891
1.15.4 传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