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村里集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金额
2901.9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800
预算金额2901.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宫晓妮0535-562593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泳波0535-6803103
中标公司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901.94万元
中标联系人崔庆生
公告正文

村里集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村里集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5800
工程地址: 烟台市蓬莱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蓬莱区,村里集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场地挖填土方、混凝土道路、钢丝网围栏、排水沟、椭圆管无后墙日光温室、椭圆管棉被保温拱棚、室外给水及电气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甩项除外)。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瑞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宫晓妮 联系电话: 0535-5625936
招标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瑞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宫晓妮 联系电话: 0535-5625936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泳波 联系电话: 0535-6803103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9/20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2.3000 22.2500 22.3100 22.4000 22.3200 22.3200 64.7600 11.5000 98.5800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0800 21.1600 21.0900 21.0500 21.0600 21.0900 64.5800 7.5000 93.1700
蓬莱市紫荆山西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5800 21.6500 21.6000 21.6500 21.5600 21.6100 64.0900 4.0000 89.7000
蓬莱登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1300 21.1600 21.1500 21.2000 21.0800 21.1400 64.3700 1.8000 87.31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 29019435.43(元) 合格 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2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28987184.76(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3 蓬莱市紫荆山西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29091012.19(元) 合格 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蓬莱市紫荆山西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蓬莱市紫荆山西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蓬莱市紫荆山西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蓬莱登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崔庆生 29078087.59(元) 64.37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20日19时00分 - 2024年09月23日19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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