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分公司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类型: 设备采购
需求单位: 第四分公司->四分公司本部
招标单位: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四分公司本部项目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管理用车临时租赁招标,招标人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表中货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
2.2 项目概况: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招标项目,详细租赁车辆范围本章第3点招标范围清单,租赁第一类:主要用于路况较好的项目。第二类:主要适用于道路通过性不佳的项目。第三类:主要适用于项目特别需求。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
本次租赁的新能源管理用车用于分公司本部和所属各项目使用,具体如下。
3.2 使用地点:四分公司本部和所属各项目。
3.3 使用期限:暂定使用至2026年6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4.1.1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4.1.2 投标人需要在“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https://ec.polycd.com,下同)”注册并经审批通过。
4.2财务要求:
4.2.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则以最新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报表数据为准。
4.2.2 投标人最新年度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万元;营运资本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计算得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规定年份的总营业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曾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提供近年来(2021.1-至今)至少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4.5其他要求:
4.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5.3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在未完成整改或消除影响前不得参与投标。
4.5.4 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6.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6.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6.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6.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6.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6.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6.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4.6.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6.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6.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16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15:00时至2024年6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后,招标方将在平台发送招标文件,各报名单位自行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及其他单位名义汇款。(汇款凭证应及时上传到招标采购平台,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截止时间进行线上开评标。
6.3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请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4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存在疑问,可通过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或电话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提问,需统一告知投标人的,由招标联系人统一在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相关信息将通过“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https://ec.polycd.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沿沙东路33号
联 系 人:李炯锋 张雪花
联系电话:13710306499 13925090131
邮箱号码:312069110@qq.com 529906810@qq.com
日期:2024年6月4日
需求单位: 第四分公司->四分公司本部
招标单位: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四分公司本部项目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管理用车临时租赁招标,招标人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表中货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
2.2 项目概况: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新能源管理用车租赁招标项目,详细租赁车辆范围本章第3点招标范围清单,租赁第一类:主要用于路况较好的项目。第二类:主要适用于道路通过性不佳的项目。第三类:主要适用于项目特别需求。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
本次租赁的新能源管理用车用于分公司本部和所属各项目使用,具体如下。
类别 | 车辆名称 | 车型 | 车辆数量(台) | 计量单位 | 暂定租赁期限 |
第一类 | 纯电小型轿车 | 如:AION S 2023款 魅 580 Pio、AION S 2023款 炫 530 、比亚迪秦PLUS 2024款 荣耀版 EV 510KM卓越型、吉利几何G6 2024款 500KM 旗舰型或其他同等类型车型 | 5 | 月 | 24 |
第二类 | 纯电SUV | 如:哪吒U、埃安Y2023款 Younger版、埃安Y 2023款 Plus 510 智领版、零跑C10 2024款 210智驾版 或其他同等类型车辆 | 10 | 月 | 24 |
第三类 | 新能源吉普车 | 如:CRV 2023款 240TURBO 两驱活力版、酷影 2023款 240TURBO 两驱精英版 5座版或其他不低于该级别车型 | 2 | 月 | 24 |
3.2 使用地点:四分公司本部和所属各项目。
3.3 使用期限:暂定使用至2026年6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4.1.1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4.1.2 投标人需要在“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https://ec.polycd.com,下同)”注册并经审批通过。
4.2财务要求:
4.2.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则以最新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报表数据为准。
4.2.2 投标人最新年度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万元;营运资本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计算得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规定年份的总营业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曾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提供近年来(2021.1-至今)至少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4.5其他要求:
4.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5.3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在未完成整改或消除影响前不得参与投标。
4.5.4 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6.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6.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6.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6.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6.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6.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6.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4.6.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6.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6.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16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15:00时至2024年6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后,招标方将在平台发送招标文件,各报名单位自行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及其他单位名义汇款。(汇款凭证应及时上传到招标采购平台,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截止时间进行线上开评标。
6.3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请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4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存在疑问,可通过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或电话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提问,需统一告知投标人的,由招标联系人统一在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相关信息将通过“保利长大招标采购平台(https://ec.polycd.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沿沙东路33号
联 系 人:李炯锋 张雪花
联系电话:13710306499 13925090131
邮箱号码:312069110@qq.com 529906810@qq.com
日期: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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