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罗桥镇张赵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于春华151951105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151951173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罗桥镇张赵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2.2工程规模: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特别提醒: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骨灰存放架箱体样品(单穴、双穴各一套),招标人不接受不提供样品及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2日,8:30至17:00(节假日正常)。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9幢113号,联系电话:1505107530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46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最终审定价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罗桥镇张赵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 址:阜宁县罗桥镇 地 址: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9幢113号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系人: 于春华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15195110531 电 话: 15195117360
2024年10月08日
附:1.骨灰存放架箱体技术参数
附:1.骨灰存放架箱体技术参数及产品参考图.doc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罗桥镇张赵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2.2工程规模: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特别提醒: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骨灰存放架箱体样品(单穴、双穴各一套),招标人不接受不提供样品及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 | 罗桥镇张赵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架制作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2日,8:30至17:00(节假日正常)。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9幢113号,联系电话:1505107530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46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最终审定价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罗桥镇张赵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 址:阜宁县罗桥镇 地 址: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9幢113号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系人: 于春华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15195110531 电 话: 15195117360
2024年10月08日
附:1.骨灰存放架箱体技术参数
附:1.骨灰存放架箱体技术参数及产品参考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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