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认识功能障碍治疗软件等购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认识功能障碍治疗软件等购置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65022-001-01
二、合同名称: 认知功能障碍软件等购置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65022
四、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认识功能障碍治疗软件等购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 18098873939
供应商(乙方): 大连君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财主房村人才楼322室
联系方式: 139408687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验收。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并出具检验证书。一切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任何检验和验收均不影响供方对货物及服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但需方接受货物时的验收仅为形象验收,所出具的验收材料仅作为收货的依据,不能作为供方产品合格的依据。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收货之日起6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3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到货验收合格的依据。
货物保修期自全部货物到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履约要求: 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文件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文件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京、张慧敏、刘鹏、来旭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65022-001-01
二、合同名称: 认知功能障碍软件等购置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65022
四、项目名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认识功能障碍治疗软件等购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 18098873939
供应商(乙方): 大连君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财主房村人才楼322室
联系方式: 139408687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验收。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并出具检验证书。一切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任何检验和验收均不影响供方对货物及服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但需方接受货物时的验收仅为形象验收,所出具的验收材料仅作为收货的依据,不能作为供方产品合格的依据。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收货之日起6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3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到货验收合格的依据。
货物保修期自全部货物到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
履约要求: 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按文件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文件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京、张慧敏、刘鹏、来旭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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