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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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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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0 | 1(批) | ¥48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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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9-13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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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9-13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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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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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一)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1、上传时间:2024年 9 月 13 日09:00-11:00。
2、上传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 月 13 日11:00前,未按时递交的将自行承担评审时的不利后果。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收件信息:电话:15922707107
收件地址: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大道西段大有正街锦江映象南门旁)。
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盖章的响应文件1份,须与网上上传盖章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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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2、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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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费、配件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更换(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费、培训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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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设备换件、改造、调试完成,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试运行一年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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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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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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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72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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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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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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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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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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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25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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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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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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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1238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