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统计局
乙方:福建盈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XYX[TP]2018013-1的漳浦县统计局户外钢结构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钢结构工程 | 钢结构工程 | 1 | 项 | 国内 | 395019 | 395019 | / | 户外p8 | ||||||
合计: | 395019.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玖万伍仟零壹拾玖元整元(¥395019.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109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预付30%的工程款。 |
2 | 65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65%的工程款。 |
3 | 5 | 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
10、违约责任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付违约金1000元/天,累计计取,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产品质量保证: 1、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2、按时将显示屏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质保量地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3、负责免费培训甲方用户单位的操作人员 14.2售后服务 1、保修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壹年,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终身维护,且保修期过后只收取材料费及维保人工费。承诺人保证为本项目提供最优的终身维护服务。保修期结束后,若LED大屏幕用户有更改设计要求,甲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软件的终身免费在线升级:本项目验收后,若同类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已升级,承诺人将及时向用户反馈信息,并根据用户要求对系统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4、故障响应时间:只要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出现故障,在接到用户的报修通知后,承诺人保证一一维护技术人员将在 48小时内到达现场(除节假日外),并尽快排除故障。 5、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无论保修时间有多长,承诺人全部免费提供服务。 (2)保修期满后,维修维护仅收取材料费及维保人工费。 (3)具有新版本的编辑和播放软件时,提供终身免费在线升级。 14.3 免责声明: 若遇到不可抗力(如下雨,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或显示屏损坏,属于免责。如下列情况不在本合同的保修范围内: (1)人为因素的损坏。 (2)电脑故障、软件病毒。 (3) 火灾、严重雷击及自然灾害。 (4)非本公司维修人员所为,甲方擅自打开屏体或请其他非本公司人员维修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漳浦县统计局 | 乙方: | 福建盈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绥安镇金浦大道 | 住所: | 上杭县白砂镇朋新村观山路集镇农贸市场二楼 |
单位负责人: | 陈全来 | 单位负责人: | 杨娟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6-3221090 |
联系方法: | 1340065800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90529010010000085252 |
签订地点:漳浦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