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梁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日期(2024年5月21日-2025年5月20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让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誉电声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民路108号B栋5楼第2卡。项目设计年产音圈300万个、弹波600万个。现项目已竣工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工业园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音圈、弹波上胶及烘干工序、弹波成型工序时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音圈、弹波上胶及烘干工序设置在封闭上胶房、高温房、含浸房内,弹波成型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一并处理。废气收集后经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的要求。

(2)焊接废气(锡及其化合物)

焊接过程产生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模具机加工废气(颗粒物)

模具机加工过程产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工件转移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②车间的门窗部位安装隔音窗等进行封闭,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避兔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④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停止作业,并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⑤通风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

⑥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包括废水性液体酚醛树脂胶桶、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单位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民路108号B栋5楼第2卡

联系人:陈梁

电话:133808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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