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调试日期(2024年5月21日-2025年5月20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让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誉电声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民路108号B栋5楼第2卡。项目设计年产音圈300万个、弹波600万个。现项目已竣工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工业园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音圈、弹波上胶及烘干工序、弹波成型工序时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音圈、弹波上胶及烘干工序设置在封闭上胶房、高温房、含浸房内,弹波成型工序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一并处理。废气收集后经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的要求,外排污染物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的要求。
(2)焊接废气(锡及其化合物)
焊接过程产生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模具机加工废气(颗粒物)
模具机加工过程产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工件转移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②车间的门窗部位安装隔音窗等进行封闭,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避兔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④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停止作业,并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⑤通风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
⑥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包括废水性液体酚醛树脂胶桶、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单位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柏誉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民路108号B栋5楼第2卡
联系人:陈梁
电话:1338089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