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精河县2021年天山和阿尔泰山森林草原保护项目—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 ||
行政区域 | 精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 19: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昱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9-2235858 | ||
采购单位 |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金生132013399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博乐市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昱颖0909-2235858 |
项目概况
精河县2021年天山和阿尔泰山森林草原保护项目—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CCS2022-007
项目名称:精河县2021年天山和阿尔泰山森林草原保护项目—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按相关规定与招标单位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包含总说明、材料表、概算、图纸;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
建设规模: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工程:维护巡护道路45公里,新建艾比湖南岸管护站100平方米,观鸟亭5座;建设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10000公顷;购置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其余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方式: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疆外企业提供进疆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原件核查并提交三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在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地址:精河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联系方式:刘金生13201339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陈昱颖0909-2235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昱颖
电 话: 0909-2235858